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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第 6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29 21:43:19

  (六)促进乡村医生教育均衡发展。高度重视中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乡村医生教育工作,在政策、项目、资金、智力等方面实行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疗卫生机构和东部地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医生培训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等医学院校、行业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中西部地区乡村医生教育水平。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统筹资源、组织力量,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薄弱地区的乡村医生教育工作,促进乡村医生教育均衡发展。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着重加强本地经济文化落后、疾病防治任务重的边远村庄的乡村医生教育工作。
  (七)积极开展乡村医生教育研究。高度重视乡村医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针对乡村医生教育的重大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着重探讨乡村医生教育培训模式、政策制度、激励措施和成本效果,加深对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律的认识,不断改进培训效果,提高乡村医生教育水平。
  四、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及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中医药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强化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严格考核,确保规划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切实落实。
  (九)明确职责分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中医药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乡村医生教育总体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对全国乡村医生教育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乡村医生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乡村医生教育规划,以教育培训效果为导向,细化实化优化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市的乡村医生教育工作。地市级以及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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