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治法概要 第二节 外治法第 3 页
临床上可根据不同病情选择适当的药物煎成药汁,也可将内服药渣再度水煎成熏洗剂。使用前,在煎药锅或盛药的器皿上放一盖板(硬纸板或薄木板均可)。盖上开一个洞,洞口大小与眼眶范围大小一样,双眼熏时可开两个相同的洞。药物煎成,用盖板覆盖在药锅或盛药的器皿口上,将患眼置于洞口熏之。如属胞睑疾患,闭目即可;如属眼珠上的疾患,则要频频瞬目,使药力达于病所。
洗眼时,可用消毒纱布或棉球渍水,不断淋洗眼部;亦可用消毒眼杯盛药液半杯,先俯首,使眼杯与眼窝缘紧紧相贴。然后仰首,并频频瞬目,进行眼浴。每日2—3次,每次1—2分钟。
熏眼煎剂蒸气温度不宜过高,以免烫伤,但也不宜过冷而失却治疗作用。洗剂必须过滤,以免药渣人眼。同时,一切器皿、纱布、棉球及手指必须消毒,尤其是黑睛有陷翳者,用洗法时更需慎重。
眼部有新鲜出血或患有恶疮者,忌用本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 绿色通道
-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