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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疗法的起源和发展第 2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医刮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9 9:01:20


  从痧证的病因病机和症状来看,《痧胀玉衡》认为:“痧胀(因痧证有遍身肿胀、疼痛难忍的症状,故郭氏也称其为痧胀)或因秽气所触,或因暑气所感,或动时行不正之气,或乘伏寒伏热过时而来,总不外于外伤风热,故肌表必实,实则热毒之气既胀于胸腹肠胃之中,若更用热饮用热气,适助其肿胀,元从而泄。故犯此者,有立时胀死之害。”“痧证先吐泻而心腹绞痛者,从秽气痧发者多;先心腹绞痛而吐泻者,从暑气痧发者多;心胸昏闷,痰涎胶结,从伤暑伏热痧发者多;遍身肿胀,疼痛难忍,四肢不举,舌强不言,从寒气冰伏,过时郁为火毒而发痧者多。”可见这里所说的“痧”,是指人体感受风寒暑湿燥火、疫气、秽浊之气后,毒邪内郁外发所造成的多种证候,主要可以包括现代医学所说的病毒或细菌所引起的多种传染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除前面提到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沙门氏菌属感染、霍乱、副霍乱外,象病毒件感冒、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猩红热、败血症、白喉、流行性出血热、流脑、乙脑等等,还有气候因素所导致的疾病如小暑,以及误吸毒气,秽气所造成的肺水肿、晕厥等等,都可以归属痧证的范畴。

  这些疾病在其病程中,由于病毒的侵害、细菌毒素或毒物毒性的作用,大多可见到粘膜、肌肤之下呈现出血点或充血点,状如沙粒,或散在,或密集,或聚积成片,或融合成斑块,因此中医就以“痧”字来命名这些病证,并统称“痧证”,还把这些毒素叫“痧毒”。由于痧证是包含了许多疾病的。一个统称,所以根据不同疾病的不同症状表现,在《痧胀玉衡》及其后的一些医书中,就有了许多痧证名称,象暑痧、瘟痧、斑痧、乌痧、丹痧、疫痧、烂喉痧、抽筋痧、吊脚痧等等。只不过随着科学和医学的发展,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和辨别更加精确,象“纱证”这样笼统的、包括范围很广的病证名称,才渐渐淘汰不用了。但治疗痧证的一些外治法,如淬痧法、放痧法、刮痧法等,却被保留了下来。

  痧证是很重的病证,并不是单靠上述外治法就都可以治愈的,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这些外治法,《痧胀玉衡》说:“痧在肌肤者,刮之而愈;痧在血肉者,放之而愈”,“凡气分有痧,宜用刮;血分有痧,宜用放,此不易之法,至脏腑经络有痧,若昏迷不醒等症,非放刮所得治,兼用药疗之,无足怪也。”也就是说,刮痧疗法适用于痧证初起,痧毒表浅,在肌肤、气分的病证;而放痧疗法则适用于痧毒在血肉、血分的病证。若痧毒深入脏腑,就必须靠药物来治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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