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古籍文献 >> 中医医案 >> 吴鞠通医案 >> 正文

卷三-肿胀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吴鞠通医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21 10:13:59

<篇名>肿胀
属性:陈 三十二岁 甲寅年二月初四日 太阴所至,发为 胀者,脾主散津液,脾病不能散 津, 土曰敦阜,斯 胀矣。厥阴所至,发为 胀者,肝主疏泄,肝病不能疏泄,木穿土位,亦 胀矣。此症起于肝经郁勃,从头面肿起,腹因胀大,的系蛊胀,而非水肿,何以知之。满腹 青筋暴起如虫纹,并非本身筋骨之筋,故知之。治法行太阳之阳,泄厥阴之阴为要,医用八 味丸误治,反摄少阴之阴,又加牡蛎涩阴恋阳,使阳不得行,而阴凝日甚,六脉沉弦而细, 耳无所闻,目无所见,口中血块累累续出,经所谓血脉凝泣者是也。势太危极,不敢骤然用 药,思至阳而极灵者,莫如龙,非龙不足以行水,而开介属之翕,惟鲤鱼三十六鳞能化龙, 孙真人曾用之矣。但孙真人《千金》原方去鳞甲用醋煮,兹改用活鲤鱼大者一尾,得六斤不 去鳞甲,不破肚,加葱一斤,姜一斤,水煮熟透,加醋一斤,任服之。 服鲤鱼汤一昼夜,耳闻如旧,目视如旧,口中血块全无,神气清爽,但肿胀未除。 初五日 经谓病始于下而盛于上者,先治其下,后治其上,病始于上而盛于下者,先治 其上,后治其下,此病始于上肿,当发其汗,与《金匮》麻黄附子甘草汤。 麻黄(二两,去节) 熟附子(一两六钱) 炙甘草(一两二钱) 煮成五饭碗,先服半碗,得汗,止后服,不汗再服,以得汗为度。 此方甫立未分量,陈颂帚先生一见云∶断然无效。予问曰∶何以不效?陈先生云∶吾曾 用来 。予曰∶此在先生用,诚然不效,予用或可效耳。王先生名谟(忘其字)云∶吾甚不解,同一 方也,药止三味,并无增减,何以为吴用则利,陈用则否,岂无知之草木,独听吾兄使令哉 ?予曰∶盖有故也。陈先生性情忠浓,其胆最小,伊芳恐麻黄发阳,必用八分,附子护阳,用 至一钱以监制,又恐麻黄、附子皆剽悍药也,甘草平缓,遂用一钱二分,又监制麻黄、附子 。服一帖无汗,改用八味丸矣,八味阴柔药多,乃敢大用,如何能效。病者乃兄陈荫山先生 入内室,取二十八日陈颂帚所用原方分量,一毫不差,在座者六七人,皆哗然笑曰∶何先生 之神也。予曰∶余常与颂帚先生一同医病,故知之深矣。于是麻黄去净节用二两,附子大者 一枚,得一两六钱,少麻黄四钱,让麻黄出头,甘草一两二钱,又少附子四钱,让麻黄、附 子出头,甘草但镇中州而已。众见分量,又大哗曰∶麻黄可如是用乎。颂帚先生云∶不妨, 如有过差,吾敢当之。众云∶君用八分,未敢足钱,反敢保二两之多乎。颂帚云∶吾在菊溪 先生处,治产后郁冒,用当归二钱,吴君痛责,谓当归血中气药,最能窜阳,产后阴虚阳越 ,例在禁条,岂可用乎。夫麻黄之去当归,奚啻十百,吾用当归,伊芳责之甚,岂伊芳用麻黄又 如是之多,竟无定见乎。予曰∶人之畏麻黄如虎者,为其能大汗亡阳,未有汗不出而阳亡于 内者,汤虽多,但服一杯,或半杯,得汗即止,不汗再服,不可使汗淋漓,何畏其亡阳哉。 但此症闭锢已久,阴霾太重,虽尽剂未必有汗。予明日再来发汗,病家始敢买药,而仙芝堂 药铺竟不卖,谓想是钱字,先生误写两字,主人亲自去买,方得药。服尽剂,竟无汗。 初六日 众人见汗不出,佥谓汗不出者死,此症不可为矣。余曰不然,若竟死症,鲤鱼 汤不 见效矣。予化裁仲景先师桂枝汤,用粥发胃家汗法,竟用原方分量一帖,再备用一帖。又用 活鲤鱼一尾,得重四斤,煮如前法,服麻黄汤一饭碗,即接服鲤鱼汤一碗,汗至眉上;又一 次,汗出上眼皮;又一次,汗至下眼皮;又一次,汗至鼻;又一次,汗至上唇。大约每一次 ,汗出三寸许,二帖俱服完。鲤鱼汤一锅,喝一昼夜,亦服尽,汗至伏兔而已,未过膝也, 脐以上肿俱消,腹仍大。 初七日 经谓汗出不止足者死,此症尚未全活,虽腰以上肿消,而腹仍大,腰以下其肿 如故 ,因用腰以下肿,当利小便例,与五苓散,服至二十一日共十五天不效,病亦不增不减。陈 荫山先生云∶前用麻黄,其效如神,兹小便滴不下,奈何,祈转方。予曰∶病之所以不效者 ,药不精良耳。今日先生去求好肉桂,若仍系前所用之桂,明日予不能立方,固无可转也。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