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栏目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黄金广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中医中药 >> 民间医药 >> 研究创新 >> 正文
切实加强民间中医药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4 10:36:55
向祚伟  湖南省溆浦县

  民间中医药是整个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中医药工作做好了,有利于振兴中医药事业;反之,则影响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学起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服务于民间,几千年来,为保护我国人民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中医药更是广大农民防病治病的重要手段,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当前,我们要认真解决广大农民和基层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民间中医药工作,大力促进民间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综观中医药历史,就是一部民间中医药的发展史。历史上许多闻名于世的医学大家,如华佗、张仲景、孙思邈、李时珍等无一不是来自于民间的名中医,当代也有不少著名的中医药学家是从民间走进了医学殿堂的。然而当前民间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却存在着不少问题,令人感到优虑。一是对民间中医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不少人尤其是一些政府部门有关领导没有真正认识到民间中医药工作对保护广大群众健康所发挥的作用。比如有的卫生和中医药管理人员以及医疗单位总是认为民间中医药人员学历低、水平低,成就不了什么大事业,因此不理解、甚至不支持他们积极开展民间中医药活动。二是对民间中医药工作的管理不到位。当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规范的管理办法,致使民间中医药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对他们的教育培训、技术职务晋升、学术成果鉴定等问题没能做到一视同仁,有的地方甚至处于无人管的状态。三是在政策上对民间中医药工作支持不够。比如在实行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没能把达到标准的民间中医医疗机构列为定点医疗机构;在进行执业医师考试、考核工作中,有的地方对确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药人员,未能从实际出发让他们参加考核,甚至取消他们的行医资格等等。四是从民间中医药人员自身的情况看,确实也存在良莠不齐、鱼目混珠、质量不高的情况,亟待加强管理和培训,甚至是进行清理整顿。
  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民间中医药队伍大约有50多万人,包括乡村医生、街道个体开业医生以及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医务人员等(不包括在国家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他们长期工作在基层,大都有比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科专病特长,有的有祖传医术甚至是“绝活”,有的在当地深受群众信赖,小有名气,他们构成了一支不可忽视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现结合笔者本人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体会,提出以下加强民间中医药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深刻认识加强民间中医药工作、发展民间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卫生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发展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事业,更好地为保护基层群众的健康服务。而中医药在基层群众中有着深厚的基础,又具有简便验廉的优势,所以大力发展民间中医药事业是实现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解决基层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尽快制定民间中医药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民间中医药人员的执业行为。一方面要支持他们的行医活动,保持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强管理,引导他们全心全意地为基层群众的防病治病服务。
  三、加强民间中医药队伍建设。采取可行措施加强对民间中医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医术和医德水平。对他们的执业资格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成果评定等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要大力表彰成绩突出的优秀民间中医药人员,并对违规甚至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四、重视开展民间中医药科学研究。积极挖掘、整理、总结疗效突出的民间中医药疗法并加以推广,对疗效好的验方、秘方,支持他们进行新药的开发研究。支持成立民间中医药科研机构,并为其科研工作创造条件。
  五、卫生和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抓好民间中医药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有计划、有措施地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要把此项工作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抓好。将符合标准的民间中医医疗机构列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使其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待遇。
  六、成立民间中医药学术团体。将民间中医药学术团体作为政府的参谋、助手,协助政府和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对民间中医药人员的管理,一方面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发展;另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树立优良医德医风。
  总之,笔者希望,通过一系列措施的积极推行,能够促进我国的民间中医药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与时俱进,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郑重声明:“五绝”一词已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了商标注册,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允许,不得在医疗、医药、保健经营及宣传领域擅自使用,违者必究。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网站公告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兼传真)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05006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