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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中医的困境值得重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1 17:48:01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民间、个体中医人数不下百万,他们利用祖传或师承的一技之长为乡亲们疗伤治病,其中不乏医术高明、身怀绝技之士,不但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外地也有人慕名求医。如湖南衡阳农工党市委举办的民间医药研究所,所里的民间中医各怀一门治疗哮喘、骨伤、血液病的绝技,患者趋之若骛;杭州一名老中医在祖方基础上研制出“疏肝消积散”,为许多肝病、胰腺癌病人解除了痛苦。这些民间中医为解决当地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在缺医少药的农村,“一把草药、一根银针”的初级中医药疗法,为农民的防病治病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是,随着卫生部门对医生执业的整顿,大多数民间中医,包括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已获得合法行医资格的老中医,最近纷纷被取消行医资格,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又面临一次沉重的打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才能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但是,现行的执业中医师考试制度均要求考西医知识(约占考试内容的2/5),而多数民间医生因为西医知识不足过不了考试关,这样,数十万民间中医得不到行医资格,不得不困守家中。
 
    另外,《中医药条例》规定,中药的生产出售要按照我国《药品法》进行。我国《药品法》是模仿西方药品法设立的法律,适合于对西药的规范,但忽视了中医药的特色。自古以来,中医的基本技能就是会认药、会炮制、会制丸散膏丹。但《药品法》规定中医不能使用自制丸散膏丹、不能自行炮制饮片,否则就是假药。这将使许多老中医和农村的偏方、验方、单方以及许多宝贵经验失传,连城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治疗工作也受到沉重的打击。
 
    为了保护具有几千年传统的民间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我党中央委员、湖南省人大常委戴君惕教授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如下的支持、保护、扶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行医的政策措施:
 
  1、改革现行中医师考试制度,将中医师考试分为两类:纯中医师考试和中西结合医师考试。对纯中医师只考试中医药知识,以保证有良好中医药学基础的老中医和民间中医能取得执业中医师资格。
 
  2、允许中医使用安全有效的偏方、验方、单方行医、自行炮制饮片和自制丸散膏丹。
 
  3、开办中等中医药学校,举办培训班,加大对初、中级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
 
  4、逐步开放农村个体中医行医和个体中医诊所,不能用成立西医院的条件来要求个体中医诊所;放宽对个体中医院的审批限度。
 
  5、重新审视一遍对民间中医的执业整顿工作,在新政策出台前,要区别情况,网开一面,对于行医效果好、临床经验丰富并为广大群众认可的个体中医师,放宽行医执业的审批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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