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古籍文献 >> 古籍医书 >> 温病条辨 >> 正文
第四章 下焦篇
作者:中医五绝…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9 12:24:34

    34温病愈後,面色萎黄,舌淡不欲饮水,脉迟而弦,不食者,小建中汤主之。
      此亦阳虚之质也,故以小建中小小建其中焦之阳气,中阳复则能食,能食则诸阳皆可复也。
    ”小建中汤方甘温法。
白芍”六钱酒炒、桂枝”四钱、甘草”三钱炙、生姜”二钱大枣”二枚去核、胶饴”五钱。水八杯,煮取三杯,去渣,入胶饴,上火烊化,分温三服。
      汪按温热病,虑涸其阴,湿温病虑虚其阳,病後调理,温热当以滋阴为法,湿温当以扶阳为法,不可错误。
      热病解後,脉静身凉,然而炎威虽退,馀焰犹存,略予甘温,燎原复炽,饮食尚能助邪,况叁术姜桂及二陈之类乎。但体质不同,或平素阳虚,或寒凉过当,邪去正衰,不扶其阳,则气立孤危,故列益阳数法於右,以备采用。
      所谓有者求之,无者求之,学者固不可不知有此法,然非见之真确,断不可冒昧轻投也。
      寒湿、湿温,病後化燥,当用凉者,可以隅反。
    35温病愈後,或一月至一年,面微赤,脉数暮热,常思饮,不欲食者,五汁饮主之,牛乳饮亦主之。病後肌肤枯燥,小便溺管痛,或微燥咳,或不思食,皆胃阴虚也,与益胃五汁辈。
      前复脉等汤,复下焦之阴,此由中焦胃用之阴不降,胃体之阳独亢,故以甘润法救胃用,配胃体,则自然欲饮,断不可与俗套,开胃健食之辛燥药,致令燥咳成痨也。
      按吴又可云:病後与其调理不善,莫若静以待动,是不知要领之言也。
夫病後调理,较易於治病,岂有能治病,又不能调理之理乎?但病後调理,不轻於治病,若其治病之初,未曾犯逆,处处得法,轻者三五日而解,重者七八日而解,解後无馀邪,病者未受大伤,原可不必以药调理,但以饮食调理足矣,经所谓食养尽之是也。
      若病之始受既重,医者又有误表、误攻、误燥、误凉之弊,遗殃於病者之气血,将见外感变而为内伤矣,全赖医者善补其过,而补人之过,退杀气,迎生气,活人於万全,岂得听之而已哉?万一变生不测,推委於病者之家,能不愧於心乎。
      至调理大要,温病後一以养阴为主,饮食之坚硬浓厚者,不可骤进,间有阳气素虚之体质,热病一退,即露旧亏,又不同固执养阴之说,而灭其阳火。
      故本论中焦篇,列益胃、增液、清燥等汤。下焦篇,列复脉三甲、五汁等复阴之法,乃热病调理之常理也。下焦篇,又列建中、半夏、桂枝数法,以为阳气素虚,或误伤凉药之用,乃其变也。
经所谓有者求之,无者求之,微者责之,盛者责之,全赖司其任者,心诚求之也。
         六、暑温  七、伏暑
    36暑邪深入少阴,消渴者,连梅汤主之;入厥阴,麻痹者,连梅汤主之;
心热烦躁,神迷甚者,先与紫雪丹,再与连梅汤。
      肾主五液而恶燥,暑先入心,助心火独亢於上,液不供,故消渴也。
      再心与均为少阴主火,暑为火邪,以火从火,二火相搏,火难为济,不消渴得乎?
      以黄连泻壮火,使不烁津,以乌梅之酸以生津,合黄连酸苦为阴,以色黑沉降之阿胶救水,麦冬、生地,合乌梅酸甘化阴,庶消渴可止也。
      肝主筋而受液於,热邪伤阴,筋经无所秉受,故麻痹也。
      再包络与肝,均为厥阴,主风木,暑先入心,包络代受,风火相搏,不麻痹得乎?
      以黄连泻克水之火,以乌梅得木气之先,补肝之正,阿胶增液而熄肝风,冬地补水以柔木,庶麻痹可止也。
      心热烦躁,神迷甚,先与紫雪丹者,开暑邪之出路,俾连梅有入路也。
    ”连梅汤方酸甘化阴酸苦泄热法。
    云连”二钱、乌梅”三钱去核、麦冬”三钱连心、生地”三钱、阿胶”二钱
。水五杯,煮去二杯,分二次服。脉虚大而芤者加人叁。
    37暑邪深入厥阴,舌灰消渴,心下板实,呕恶吐  ,寒热,下利血水,甚者声
音不出,上下格拒者,椒梅汤主之。
      此土败木乘,正虚邪炽,最危之候。
      故以酸苦泄热,辅正驱邪,立法据理制方,冀其转关耳。
    ”椒梅汤方酸苦复辛甘法,即仲景乌梅圆法也,方义已见中焦篇。
黄连”二钱、黄芩”二钱、乾姜”二钱、白芍”三钱生、川椒”三钱炒黑乌梅”三钱去核、人叁”二钱、枳实”一钱五分、半夏”二钱。水八杯,煮取三杯,分三次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文章录入:中医五绝网    责任编辑:5jw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郑重声明:“五绝”一词已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了商标注册,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允许,不得在医疗、医药、保健经营及宣传领域擅自使用,违者必究。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网站公告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兼传真)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05006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