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医五绝网 >> 医学百科 >> 药品 >> 正文

中药饮片应禁用硫磺熏第 7 页

www.wujue.com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9 16:57:28

中药饮片应禁用硫磺熏第 7 页

  一是建议国家明文规定:在饮片加工过程中,应禁止用硫磺熏。

  二是对中药材产量大的几个品种(如山药、白芍等),在初加工时,确有困难者,可暂限量用硫磺熏外,其他品种在初加工时也应禁用硫磺熏(主要通过技术革新,技术创新方式研究解决)。

  三是对经国家GMP认证并按GMP有关规定已规范化生产饮片的企业,建议国家继续采取扶持和保护政策,对其产品质量提升后的价格和销路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给予合理安排。使其有利可得,并具有一定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鼓励企业生产优质饮片,实行优质优价。可与国医大师和名老中医所在单位联手协作,保证国医大师和名老中医用上优质饮片。

  四是对农民小作坊继续加工生产饮片者,提出几点具体要求: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与生产方法进行生产;加工生产的中药材,必须是真品、正品;限定生产品种,小作坊主要生产者要学习和掌握其生产的每个品种产地、产期,原药材的特征、特点和识别方法以及生产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严格按照生产程序进行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禁用硫磺熏,保持药材的原有性味;小作坊的主要生产者,应坚守岗位,注意观察和探索各生产环节出现的问题和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总结经验。

  五是支持和鼓励高等中医药院校、中药院系,结合中药教学,学生生产实习,试办中药饮片加工厂,培养中药实用人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文章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5jw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www.wujue.com 版权所有:中医五绝网 联系电话:0312—3901862 邮编:072761 支持单位:涿州市五绝指针疗法研究所

    电子信箱:webmaster@wuju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信息产业 冀ICP备11023339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某些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共享资源,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本站删除!